男子强行侵犯致死环卫工获死刑,常某20年后殴打张某事件中?

2024-07-06 03:03:55 74阅读

男子强行侵犯致死环卫工获死刑,常某20年后殴打张某事件中?

常仁尧欧师案,轰动一时,现在已经成为旧闻,基本上被时间所尘封,街头巷尾的谈论也以平静,现在再把他提出来,只会增添诸多苦涩,让人难堪。

常仁尧殴打张老师,以报20年被张老师体罚之仇。仇确实报了,恨雪了,但自己却付出了血的代价,也受到社会舆论的鞭策。人不能太任性,现在中国社会毕竟是法制社会,太任性了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会换来牢狱之灾。

男子强行侵犯致死环卫工获死刑,常某20年后殴打张某事件中?

当老师挨了打,挨了学生的打,无论当年处于什么心态去殴打常仁尧,20年后换来了这样的结果,这足以让张老师后半辈子在煎熬中度过,在煎熬中反思自己。反思自己这辈子做老师是不是合格?反思自己的师德。

以暴制暴,历来是两败俱伤,没有赢家,也很难说出谁输得最惨。在中国的大地上,特别是在十年前,教师体罚学生的事儿天天发生,有许多像常仁尧一样挨教师打的,被教师骂的,但都能像常仁尧一样那样去报复老师吗?我认为,不能这样。毕竟我们是几千年的文化古国,毕竟尊师是我们的传统文化。如果把老师的管教当成是对你的好,那么随着时间的流失,再见到老师自当相视一笑。一笑,化解恩怨,不必报恩。

常仁尧欧师案,无论怎么说,无论什么时间说,他都是对师道的挑战,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挑战,都是对全国教师的侮辱。有关这些话题,前一段时间,网友们都进行了热议,也辩明了是非。至于说张老师会不会污染教师?我觉得未必。全国的基层老师,只要是爱岗敬业,只要是热爱这个行业,只要是热爱学生,哪一个不严加管教学生呢?当然,爱之切,有恨铁不成钢,有严厉的惩戒,也不为大过。张老师管教常仁尧,也只能说是惩戒过分,体罚过度,在工作中只能叫过失。过失行为说成是污染教师,就太言过其实了。

丽江女游客遭殴打案一审宣判6名被告获刑?

丽江"女游客遭殴打"案一审宣判6名被告被判刑。这些恶霸终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可怜的受害者得到点点安慰。惨遭毁容的女游客,在心灵上受到的伤害,恐怕永远都无法扶平。法院判这6名被告有期徒刑,同时要让6名被告附代民事诉讼,赔偿伤者所有医疗费、务工费、精神损失费最低在百万元以上才公平。这一事件的发生,从法律角度上讲,大家都知道。笔者想从其它方面谈谈自已的看法和经验教训。

一、在饮食店里遇到这些穷凶极恶的"垃圾人",和他们没有道理可讲的,在外旅游的地方人生地不熟,特别是弱女子,最好是找机会赶快离开,保护好自己是最重要的。有报道说,有一面馆老板,顾客在他的店里吃面,有个顾客就因为说老板的面没有特色,不能每碗面收这么多钱,老板认为当众人的面威协到了他的生旺,争执中就将店里的菜刀把提意见的人砍死了。就是和垃圾人吃的亏。

二、女性最好是跟团旅游,因为有资质的旅游团最少要评估安全旅游范围,少遇麻烦,但是,像云南旅游团骂游客,强行叫顾客买东西,这种现象会进一步解决的。

三、社会治安,要靠政府,呼吁云南抓治安环境,要加大力度打击犯罪,给人们一个交代。

业主发文遇狗扑娃直接打死?

去年我带我儿子去公园散步.突然对面跑来两条没栓狗链的泰迪狗对我儿子吱着牙想咬的架势..第一我儿子没有任何挑逗动作..然后我前面有个阿姨说快把孩子抱起来这两条疯狗会咬人..然后狗主人过来冷嘲热讽的说.这么小的狗还能咬死你怎么的.(我是南方人到山西做买卖的)我就恼火了.抓起两条狗就往石柱上摔了几下摔死了.旁边散步的人都在拍手叫好..我过去和狗主人说.我说你需要我赔狗给你我赔的起.要是今天你把我家小孩子咬到了我怕你这辈子是活到头了.这狗我摔死的!避免再祸祸别人家孩子..我留了电话给她.需要赔钱你打电话给我...这一刻旁边估计也是小孩子被吓过的家长拍手叫好..我就没理她就走了.之后就不了了之!我觉得相对畜牲当儿子养的..我儿子的命可比那些畜牲金贵多了.亏是我孩子抱起来的快不然也要遭殃.这种畜牲不死就得祸祸人!!!

你切身经历过什么恶心的事情?

我看见了总公司某主管酒醉后,在电梯口拖拽某分公司女员工,妄图潜规则!!!!

十几年前,我作为职场新人,去总公司参加一个为期一周的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其他地区十几个分公司的新老员工。我跟A分公司的一名女性员工分到7楼的一个房间,这位女员工30多岁,刚休完产假,身材还没有完全恢复,这里称她李某吧。

晚上9点多我夜跑回来乘电梯到7楼,出了电梯,我看见李某满脸羞愤,站在旁边电梯口,胳膊被电梯里的人硬拽着往里拖,只听见电梯里一个声音说“走吧,一会儿就回来,又不耽误你休息”,是个男声,我寻声望去,正是当天给我开会的总公司某部门副主管尹某,此时正醉醺醺的用两个手硬拉着李李某不松手。见我来了,李某大声向我喊着“我不想去,你快帮帮我。”我当时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二话不说就把李某拽了出来,这时候电梯门正好关上,我拉着李某回了房间。

李某跟我说尹某晚饭时硬要请她吃饭她拒绝了,刚才又电话喊她出来说有公事,在电梯口说几句话就走,谁知道她刚到电梯这里,尹某就非要拉着她去唱歌。她很反感,但力量敌不过,差点就被拉电梯里了,幸亏碰见我。我当时听了之后就感觉自己跟吃了苍蝇一样的恶心:尹某真是色胆包天啊,竟然想潜规则分公司女员工!!!!

我那时候还真是年轻啊,啥也不怕,当晚照样睡得安稳。第二天考试,尹某多次站在我旁边看我答题,我一点没搭理他。

几年之后,尹某去我们单位检查工作,我看见他,心里依然很恶心!!!

甚至还有人提出禁止养狗?

杭州“狗爸爸”打人事件之前……网络上就爆出过很多类似事件。。。

前几个月在上海的某小区,因为狗的问题……双方发生了争执,导致人命!还有一个是北京的小男孩被狗咬伤了脸的事件!

现在有很多人都把狗当宠物来养……有些自觉的素质高的人,遛狗时会用狗绳把狗栓上,我家楼下有一个幼儿园老师,她就喜欢养大狗,她为了避开小区人多的时间每次都是早晨五点出来遛狗。我上早班的时候,也是五点多出门,我很害怕狗,每次看到她的大狗 我都会吓的大叫!后来她知道我上早班出门的时间,于是她就等我走出小区,她再出来遛狗。这个养狗的幼儿园老师从来不在晚饭后遛狗,她是为了防止她的大狗吓坏了邻居们。

小区里有不自觉的养狗人士,他家的狗也很大,他经常晚饭后把大狗放出来,也不栓狗绳。有一次我看到那个大狗向我跑来……吓的我站在那不敢动,我冲着那只大狗“啊!!!”地大喊:“走!别过来”!那只狗真的站在那不动了,然后冲着我“汪汪”叫,这时狗主人过来,他居然对我说:“你喊嘛!它又不咬人,把我家的狗都吓着了”!我对他说:“你家遛狗应该栓上狗绳,你如果不栓狗绳我就报警”!

也许那个狗主人怕我报警,也许他的大狗不属于居民养狗的范围,那个狗主人心虚了。每次他遛狗的时候,只要看到我路过,他马上就把那个大狗叫过去,栓上狗绳。这就属于不自觉的养狗人士!

无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养狗人士……狗本来就属于动物!人与动物本来就有各自的生存空间……生存环境……为什么非要破坏各自的生存空间呢?请不要把狗放在人们的居住生存的空间里来,动物有动物的世界!

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一个宠物世家……这个宠物世家里面 可以给狗看病,给狗洗澡……让喜欢养狗的人士,把自己家的狗带到宠物世家里来玩耍,不要在小区附近追逐小朋友们了!有很多小朋友都害怕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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