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绝密区域,DNF中有哪些鲜为人知的彩蛋呢?

2024-10-31 22:57:36 94阅读

前往绝密区域,DNF中有哪些鲜为人知的彩蛋呢?

1深渊怪和普通怪物是敌对关系

以前经常在凛冬刷大无影的人可能会比较清楚,深渊怪物出来以后,把下面容器打破放龙人出来,龙人会和深渊怪物互相打起来。超时空副本也是如此,猪人和恶魔也会打起来。最后一定要吐槽一下时空之门的冰结师,冰弓高僵直加不死之身,恶心。

前往绝密区域,DNF中有哪些鲜为人知的彩蛋呢?

2最肉怪物斯卡萨的蛋

老玩家应该都知道的,斯卡萨之巢boss前一个房间有怎么都打不破的蛋,被很多老玩家用来测试伤害,当初我还在这里测试过冰龙刀和蝴蝶刀哪一个特效伤害高。斯卡萨你看看你的蛋,都堪比卡恩了。

3风法二觉前后进入疾风地带

早先的时候,二觉的之前风法进入疾风地带会说:即使以我的力量也无法止住这风。然而二觉之后进图他会说:沙尘暴平息下来。风法说话还真是充满了中二的气息啊。

4卡西利亚斯与巴卡尔和奥兹玛的对话

这是剧情彩蛋,卡西利亚斯与巴尔卡和奥兹玛同为使徒,召唤师的四叔在黑色大地遇见奥兹玛就会触发特殊的彩蛋,四叔会说奥兹玛懦弱,而奥兹玛则会叫四叔不要这样,莫名觉得奥兹玛好受啊。

巴卡尔显然就硬气多了,坚持相信自己不会死,叫四叔不要妨碍自己。

5魔道和贝奇的特殊对话

这也是剧情彩蛋,魔道在背景设定里可是研究狂人,居然想把可爱的贝奇给解剖了,太可怕了,打团不要魔道,带着你的暖手宝,离开我的安图恩,滑稽。

6血法没有影子

吸血鬼是没有影子的,而血法和吸血鬼一样是被诅咒的存在,渴望着血液,这里是借鉴了吸血鬼的设定。在这里还是要哭弱求加强一波,血法太弱了,男法天团也就肾虚好一点。

7女鬼剑不能加入联合调查团,与受伤少女有特殊对话

这是背景彩蛋,女鬼剑与帝国的对立的,双方见面就掐,怎么可能加入呢。当大家在做绝密区域的剧情任务时,会看见一个受伤的少女,如果你是女鬼剑的话,会触发特殊对话,角色会惊讶,这不是以前的自己么。女鬼剑和帝国的矛盾看来是永远不可能调和了,童年阴影啊。

8绝望棋局磕脑袋和迷之红叉

在赫顿玛尔废墟里有很多门槛低的门,在下面跳起来,会被磕头,然后掉地,一个十分有趣的小彩蛋。还有就是绝望棋局的迷之红叉,不知道是因为贴图的问题还是设计师可以而为之,还是一个bug而已。大家有知道的可以留言告诉我。对了,今天刷绝望棋盘,好像没有看见红叉。

DNF背景和世界观都是十分庞大的,游戏中的彩蛋数量还是有不少的,可以找一找有趣的彩蛋,调剂一下。

玉米面钓鲤鱼绝密绝招?

钓鲤鱼的技巧因人而异,没有绝对的绝密绝招。不过,以下是一些钓鲤鱼时可能有用的技巧和建议:

1.选择适当的钓具和鱼饵:使用适合鲤鱼的钓具,如中等长度的钓竿和适当的钓线。常用的鲤鱼饵料包括玉米、面包、蚯蚓等。你提到的玉米面也可以作为一种鲤鱼饵料。

2.选择合适的钓点:鲤鱼喜欢在比较静的水域中停留,如湖泊、池塘、河流的缓流区等。找到有植被覆盖或者有隐蔽物的地方,这些地方通常是鲤鱼的栖息地。

3.适当的投放饵料:在钓点周围适量地投放鲤鱼饵料,吸引鱼群前来觅食。可以使用投放器、浮漂等工具来精确投放饵料。

4.选择合适的钓法:常用的钓鲤鱼的方法有浮漂钓、底钓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钓法,可以在钓鱼论坛、钓鱼经验分享等途径寻找更多专业的技巧和建议。

5.耐心和细心:鲤鱼有时对饵料会比较谨慎,需要耐心等待和观察。当鱼咬钩时,要及时做出反应,遵循正确的钓鱼技巧将其钓上来。

需要注意的是,鲤鱼的钓法和喜好因地域和季节而异,最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经验进行调整。此外,尊重当地的钓鱼规定和保护水生生物的原则也是钓鱼者应遵守的。

dnf无影剑和幸运7在哪爆率最高?

绝密地区 这个爆率非常高,冰龙和迷之觉悟也可以

传说希特勒跑到了北极地下基地?

传说希特勒跑到了北极地下基地,一直到去世,是真的吗?希特勒并没有死,死的是他的替身,他却安全逃离德国,当时他即将逃离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在1945年苏联攻克柏林时在地下堡垒见到死了的希特勒是假的,真的希特勒早已坐飞机逃走了。

关于希特勒官方的记载死亡经过。

1945年4月20日,这一天是希特勒56岁的生日,也是苏联红军宣泄炮火的日子。

苏军的炮火尽情的在柏林的建筑上写满了自己的痕迹,被炮火炸得麻木的德国人记住了苏联红军。1945年4月22日中午,希特勒知道自己大势已去,便宣布他将会一直待在柏林,直到自己自杀。1945年4月24日,白俄罗斯第一方面军队和乌克兰第一方面军队在柏林东南面会师。切断了德军第9集团和柏林的联系。

他们一起包围了这个区域的德国军队,欧洲战场的局势也基本稳定,希特勒的死期也即将到来。大部分的德国士兵已经不再听从希特勒的指挥,而是单独作战。1945年4月29日整个柏林一片炮火的时候。穷途末路的希特勒在自己的地下室里面与自己相处了很久的情人举行了婚礼,这场婚礼拖了12年之久。

婚礼结束之后,希特勒开始了一项绝无仅有的婚后节目,立了遗嘱,遗嘱中希特勒表示自己将会与柏林共存亡,同时做出了人事调整。接着希特勒夫妇自杀,1945年4月30日凌晨。前线传来战报,防线已经全面溃败。后来希特勒还是拒绝了乘坐装甲车逃跑的建议。凌晨2点,希特勒和自己的部下告别。

1945年希特勒真的死了吗?

希特勒并没有死确实有很多猜测。对于希特勒很多人是非常痛恨的因为希特勒的手段太过于残暴当时毁灭了一个民族也就是犹太人,因为他的行为历史上记载他死后人们又将他的尸体拉出来暴晒。不过依旧有很多人猜测希特勒并没有死而是躲了起来。

曾经有希特勒的牙医确定了希特勒的死亡。希特勒的死亡确实是他的几颗牙,因为希特勒死于自杀自己又放了一把火所以很难分辨希特勒是否真的死了。这时希特勒的牙医鉴定希特勒确实是死了,当时很多人都有异议的。毕竟牙医曾经为希特勒工作而后来牙医更是说不能确认那是希特勒的牙齿,所以关于希特勒是否真的死了还是一个疑问。

之后很多人对希特勒的尸体研究发现头骨是女性的。因为当时两具尸体已经烧焦很难分辨出来,所以后来才对尸体做了DNA测试,然后研究发现头骨是女性头骨。所以关于希特勒的死又出现了一个转折,不过后来经过确实这个女性头骨是希特勒的妻子尸体。因此关于希特勒的死再次陷入了一个漩涡中。

后来更是有人出来说自己就是希特勒。正在人们一头雾水的时候有个老人告诉大家他就是希特勒并且还拿出来了证据证实自己的身份,说的非常有依据让很多人都差点相信了。后来这个老人的妻子解释说老人患有老年痴呆,事实证明这个老人曾经或许是一名士兵但绝对不是希特勒。所以关于希特勒逃出去的事情也只是一个传言。

那么为什么说希特勒有可能去南极呢?

因为30年代德国组织了很多南极科考项目,并在南极插旗,按照大航海时期的案例,在一片无主的土地上插国旗,就相当于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不过这个说法属于牵强附会吧,因为其他国家的科考队也插过旗子。

此外,战后清点德国资产时,发现德国制造过大型远洋潜艇,具备远洋运输的能力,可是一部分在编潜艇却失踪了,所以有人猜测这些神秘失踪的远洋潜艇被德国在最后时刻用于运输人员物资,到阿根廷和南极。这种说发不太靠谱,当时的潜艇由于技术限制,并不能大量运输人员物资,更何况是组建一个大型基地的设备了。而一战之时,德国执行过彩虹计划,有计划的自沉军舰,所以不排除德国二战也有类似计划。

图为:德国还建造过远洋潜艇却有一部分神秘失踪了

那么我们再说说南极的情况。南极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冰雪覆盖,要想有规模的长期居住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现在,各国的科考站都完全依赖后援补给,根本无法自给自足。希特勒要是在南极定居,各种补给从何而来?如何运输?如何面对恶劣的环境?更不要说像一些阴谋论说的,组建军队城市等,几乎不可能,连吃饭都成问题。不管希特勒是否真的死亡了,但是他留给人们的战争阴影实在是太大,至今让人毛骨悚然。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希特勒逃亡北极

在北极圈的亚历山大岛内,俄罗斯科学家意外发现了一个纳粹秘密基地,基地建于二战时期。此处发现了五百多件纳粹日常用品,有文件还有弹药,这个基地只运行了两年。

科学家最终得出结论,这个纳粹在北极的秘密基地实际上是个气象监测站和补给站,专门为德军潜艇提供补充。纳粹投降后,该基地便遭弃用。因此,希特勒逃往北极的说法有些说不通,与南极大陆相比,北极显然条件太差。

德国战败后,希特勒到底是自杀还是逃出生天,可能无人能给出准确答案。原因就是希特勒自杀的消息不能完全被,据说现场只留下了希特勒的颅骨碎片和假牙,这才导致了希特勒未死的众多传说。

但从理论分析上来看,自杀的的可能性比较大,北极之说可以排除,而南极的自然条件也不是希特勒能扛得住的,现在就只剩下逃往南美之说了。以当时盟军对柏林的围困情况来看,希特勒很难成功逃出。

综上,说希特勒跑到了北极地下基地,这个肯定是不可能的事,光从北极的地理构造来看就不能。而南极和南美之说确实有可能,但我觉得自杀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公安机关保密条例?

为保守国家秘密,使公安机关的保密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保密范围

凡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是国家秘密。公安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公安工作决策、计划、任务部署、各项业务工作和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实力装备等事项,以及有关这些事项的文件、档案、资料、会议、场所、磁盘、影片、录音录像磁带、计算机软件、笔记本、登记簿等载体。

二、秘密等级

公安秘密依其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大小,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即国家的核心秘密,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公安绝密级包括:

1.全国公安工作计划、规划、重大决策措施、打击重大犯罪活动的部署和行动方案。

2.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末公布的活动安排、警卫部署方案。

3.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打击处理犯罪分子综合情况和统计数字,反革命案件统计数字。

4.境外调查获得的情报;关系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预谋犯罪活动的情报,公安机关的控制防范措施、侦破计划;侦察中的重大叛国案件、反革命案件(有重大政治影响的劫持、策反、暗害、爆炸、窃密)、非法政治活动的情况,以及公安机关所使用的各种侦察手段和技术手段。

5.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由主管部门确定为绝密级的重点建设工程或尖端科研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报告。

6.向中央报告的重大敌情动态和社会情报。

7.技术侦察的机构和各种手段的设置、分布、使用的全面情况和获得的材料。

8.秘密干部、秘密力量、职业阵地以及特情、耳目、秘密据点分布及其使用的全面情况。

9.密码、密码机、密码电报(包括传真加密电报)和机要通信的频率、呼号。

10.公安系统通信布局情况,计算机网络、应用规划,传递绝密信息的应用程序,以及计算机犯罪案件分析和安全监察防范措施。

11.边防和安全检查的重要部署,查控名单、查控措施,以及居民身份证、边防通行证、入出境等证件的防伪措施。

12.全国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的实力,包括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人员编制、队伍素质、武器装备、警力部署、重要设施、行政经费和公安业务费的综合统计数字和全面情况。

13.重大涉外案件的有关材料和情报。

14.其他被不应知悉者所知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其中包括: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辖大城市公安工作计划、部署和综合情况。

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辖大城市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的实力(参照“绝密”第12项)综合统计数字和全面情况。

3.侦察、侦察技术、首长和外宾警卫、入出境查控等工作中不涉及绝密内容的情况和材料。

4.末经审批决定公布或尚末公布的全国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治安案件、收容审查、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重点人口等统计数字。

5.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首脑机关、尖端科研等重点保密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6.重要的敌情、社情动态和敌情线索查证情况以及调查、掌握、控制的各种重要对象材料。

7.除“绝密”第4项以外的大案、要案的立案、侦察和预审、处理案犯的情况。

8.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因“有碍侦查”而在逮捕后不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的人犯的关押地点等情况。

9.公安信息系统一般应用程序。

10.公安科技工作的重要计划、规划和新技术成果。

11.各种秘密侦察器材、技术的设计图纸、生产规模及其性能和技术指标。

12.边防和安全检查的特殊防范措施,以及边防检查的统计数字。

13.公安机关厅局级、武警部队总队级领导干部考核了解材料和后备干部名单。

14.其他被不应知悉者所知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其中包括:

1.地、县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计划、部署和综合情况。

2.地、县级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的实力(参照“绝密”第12项)综合统计数字和全面情况。

3.不涉及“绝密”、“机密”内容的侦察、警卫、边防和安全检查、公安科技等工作的情况。

4.一般敌情、社情动态。

5.调查、掌握、控制的工作对象的情况和材料。

6.不属于“绝密”、“机密”案件的立案、侦察、破案、预审和处理案犯的情况和材料,治安事件的防范措施、工作部署。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工作计划、部署和业务活动情况。

8.末对外公布的人口资料,在华外国人国籍、职业分类,以及中国人出境和外国人入境,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回归定居等出入境管理工作统计数字。

9.局部或部分地区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治安案件、拘留、收容审查、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重点人口等综合情况和统计数字。

10.公安机关草拟而尚末公布的法规、命令、指示和措施,内部掌握的方针、政策界限、策略原则和工作程序。

11.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

12.反革命、刑事、治安案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材料。

13.上报审批的通缉、拘留、逮捕人犯和收容审查、劳教人员的材料。

14.公安机关处级、武警部队师级、团级干警的考核了解材料和后备名单。

15.公安警察院校的发展规划、教学计划和侦察、技侦、警卫等专业的教材和人员培训情况。

16.其他泄露出去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末决定公布或尚末公布的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治安处罚的情况和材料,无秘密内容的业务材料、案例汇编,干警调动、发展党员、调整工资级别等情况,以及其他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被不应知悉者所知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文件或材料,也要注意管理,末公布前不得泄露。

三、密级的确定和升、降、解除

1.文件、资料的密级,由承办人员根据本规定提出,由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人在签发文件、审核资料时一并负责审定。

2.确定密级时还应注意以下几项:(1)有关公安科技项目的密级,根据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七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国发[1981]165号)的规定执行。(2)内容涉及其他部门国家秘密的业务事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密级。(3)公安外事方面同对方议定对第三者保密的事项,按双方议定的意见确定密级。(4)要区分涉密面的大小,涉密程度的深浅和时效变化等不同情况。例如,同一保密事项,局部地区的除了泄露出去能直接推测出全国的情况或造成同样损害者外,其密级一般应适当低于全国性的;涉密程度浅的应适当低于涉密程度深的。情况发生变化或已失去保密时效的,要相应降密或解密。

3.密级的升、降、解除,参照原确定密级的程度办理,并通知有关单位。已被合法公开或超过保密期限的秘密事项,自行解密。

4.根据国家利益和工作的需要,对某些非核心秘密放宽限制或对外公布,应报请密级的原确定部门审定。

四、附则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公安部所属单位、武警部队总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公安部备案。

2.本规定自一九八六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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