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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格局问题吧,美国好莱坞的超级英雄大片虽然是美国拍的,大多数也是美国人主演的,但是电影要探索的是正义与邪恶的对抗,人性的善恶,是对社会秩序,正义,人生价值,责任感的思考,这些都是人类普遍面临的根本性问题,而不是为了突出国别,民族观念,当然这跟美国建国理念有关,美国基于尊重个体权利和自由的一系列共同价值观,也依靠这些价值观把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凝聚在一起,这跟传统民族国家有根本区别,美国人民创造和奉献的动力不在于爱国的,历史的,统一民族的认同感,而是以捍卫个体选择自由的共同价值观,美国梦,就像《血战钢锯岭》里面士官跟新兵所说的,“你们不是为国家而战,而是为保护自己妻儿,父母,财产不受侵害”。很明显一点,看美国大片,很少会有一种它是在专门讲美国故事的感受,而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难题,这也是美国大片能够最大程度走出国门,为全世界所喜爱的重要原因,一句话,看美国大片,它不会给其他民族,其他国家人以它是在鼓吹美国,宣传美国,进而可能伤害到自己民族的压力,这也是美国大片普世性所在。换句话说,美国大片是为全人类定制的,中国大片是专门为中国人定制的
裹小脚美在哪?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裹小脚的确是封建历史的一部分糟粕,而且这一部分糟粕对于古代的女性而言,带来的影响还是十足的。
比如我们常说的四大美女当中,杨玉环就是典型的裹小脚,这样的一种裹小脚的行为,不单单出现在宋朝,甚至在宋朝之前和宋朝之后都有过出现。
封建时期裹小脚的时间及约束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那就是裹小脚本身对于女性带来的伤害还是蛮大的。一些人一旦被裹了脚之后,那几乎可能连行动都不便,甚至走起路来都左右右摆,重心不稳,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之下根本就下不了地。
这往往也会带来一个非常可怕的后果,那就是对于当时的状态人而言,如果每一个女性都裹小脚的话,那么家里的农活基本就没人做了。当然你要是说这些女性不做农活也可以做一些其他的手工活,这些是可行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古代尤其是民以食为天的普通老百姓要指望着他们全都做针线活的话,那才是出乱子的事情。
所以我们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来,那就是古代女性裹小脚终究只是一个特例,或者说只是少数现象,她们可能会在某一个圈层里面进行大范围的普及,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普通情况或者正常情况的可控范围之内,一些女性是不会裹小脚的。
这一点重点见于当时到农村或者穷苦人家,穷苦人家如果裹了小脚之后,那就意味着家里少了一个劳力,虽然当时的女性整体的劳力价值本身不高,但是有一个算一个,多一个是一个。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史学家会提出这样的观点,裹小脚大多是富人阶层或者官员阶层才配的一种行为,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他们根本不配。而当我们仔细研究历史的时候就会发现在 商朝的时候好像就已经有人裹小脚了。
但是那种裹脚可能和宋代之后的裹脚有着明显的不同,而且那时候的裹脚仅仅就是零星的而已,真正意义上普及是从唐宋时期开始的。
而读过明朝历史的小伙伴也会发现:明朝的第一任皇后也就是马皇后朱元璋的妻子也曾经被别人嘲笑为天生大脚的人。
大家要知道,马皇后对于朱元璋的助力那可是得天独厚的,如果没有马皇后的话,朱元璋即便能够一统天下,可能也得费点功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为人处事,待人待物都有规矩可循,而且非常地善待自己的子民,也经常能够制止朱元璋的暴行,这样一个品行的人,也因为脚的大小而受到过某些嘲笑。这就不难理解在封建统治时期脚的大与小在一定程度上或许已经达成了某些共识。
裹小脚的危害极大
这一点的话稍微做一个引申就好,其实这种裹小脚的美往往是建立在对封建统治时期女性的摧残之下的,换句话来说并不是裹小脚展现出来的美,仅仅就是因为这种所谓的糟粕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人的保护欲罢了。
这也是为什么,裹小脚终究只是一个糟粕而已,那么裹小脚如何形成的呢,这中间的过程是非常复杂也是非常无法忍受的,那我们就简单说几句。通常情况下,在女性还没成年的时候,身体骨骼还没有完全的归拢在一块,这个时候只需要拿布把脚给它紧紧地缠在一起,那么这个时候的脚,就很难成长起来。
而包裹住脚的物件就是传说中的裹脚布,大家要知道这种情况之下催生出来的只能是一个先天畸形的脚,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脚上的褶皱还是蛮多的。如果不勤洗脚的话很有可能就会散发着臭味,这也是为什么之前的时候一直有句老话: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元朝和明朝的推广
尽管在宋朝的时候裹小脚,这样的一种风气就已经普及开来了,但是当时的普及也仅仅就是在富贵人家或者有一定的生活基础的人家里面才能够普及开来。而在元朝的时候,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接近于全面普及。
在元朝统治的时候,当时的上层女性纷纷以裹小脚来表明自己的高贵身份,而在当时的文化圈子里面对于这件事情也是非常认可的。而在明朝的时候,这一事件又向下层进行铺展,以至于当时的部分穷苦百姓或者有一定生活能力但是并不是很滋润的人家也开始了尝试这一行径。
这种所谓的畸形的美
说白了,这种所谓的美仅仅就是以摧残女性来实现的恶意审美。对于当时的状态而言,女性对于男性专权好像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出发的话,在封建统治时期男性的话语权要远大于女性,也就是所谓的重男轻女。正因为如此男性的审美,男性的话语权往往也会被无限度放大。
其实这件事情我们完全可以参照清朝时候的皇宫妃子们的着装来做一个大胆揣测,在清朝的时候 妃子们穿的鞋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从最开始的平底鞋慢慢的演变成了踩高跷的那种鞋子,那么为什么会衍变成这个样子呢?没错,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喜欢。
同样的道理,我们不妨再做一次延伸:古代的时候,上层社会的男性尽管不是皇帝,但是对于那些底层穷苦老百姓而言和皇帝也差不多了,每天都能大鱼大肉的吃,只不过一个有权利一个没有权利而已。而他们的审美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只不过这个发展方向似乎走进了死胡同里。
为什么名气一直不如金庸和古龙?
梁羽生,的确称得上是“新派武侠小说的鼻祖”——中国现代的“百年武侠小说史”的第二阶段,即 “梁金古三巨星时代”,是从他的《龙虎斗京华》为开端的。
梁羽生,本名陈文统,笔名梁慧如、冯瑜宁等,祖籍广西蒙山,生于富有之家,年纪较金庸稍长,金庸常尊称其“梁兄”。他于抗战胜利后到广州岭南大学读国际经济,1949年到香港,现在《大公报》,后入《大公报》旗下的《新晚报》。
其时,本名查良镛的金庸亦在《新晚报》供职,二人是非常要好的同事加朋友。
1953年,香港两位著名拳师比武打擂,一时全港轰动。《新晚报》总编辑罗孚“计上心来”——何不借此机会在报上搞个“武侠小说连载”?于是找到了梁羽生,他一口应承。
比武的第二天,《新晚报》便登出了相关预告。第三天,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第一回就与读者见面了。
据说,当时《新晚报》发行量大涨,梁羽生也成为各家报纸的武侠连载抢手作者。
这种情况下,罗孚找到查良庸,说:“《香港商报》急需有武侠小说连载,我已向他们推荐你来写,你就写吧。”
这样,查良镛用“金庸”为笔名,每天一篇,开始在《香港商报》连载《书剑恩仇录》。此连载一出,“金庸” 立刻名声鹊起,风头甚至盖过梁羽生,至少,又一位“新武侠宗师”应运而生了。
梁羽生“高产”,创作了35部武侠小说,除《龙虎斗京华》外,《七剑下天山》《江湖三女侠》《萍踪剑影录》《白发魔女传》等等,亦有很高知名度,多部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并被译成其他文字。他持续写作到1984年“封笔”,比1972年宣布“封笔”的金庸,还晚了十多年。
在学界和读者中,对梁羽生武侠作品的评价,总体说比较高,认为其“对武功的描写颇具想象力,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人物形象也较鲜明。”他“擅长在小说中用古典诗词烘托气氛,语言雅典,显示出中国文化的气韵。”特别是他提出的“反映时代精神、创造典型和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三条”武侠小说创作标准,获得了相当多的好评。
然而,客观地说,就受读者欢迎程度上讲,梁羽生的作品还是比不过金庸、古龙,特别是比不过金庸。
有学者对梁羽生和金庸二人做过比较研究,认为,从作品的深度和广度方面,金庸都胜梁一筹。“无论从故事情节的奇诡曲折、人物性格的复杂多样、以及揭示人生问题的深刻精辟等方面看,查良庸都是远远胜于梁羽生的。”
人们比较了二人的处女作《龙虎斗京华》和《书剑恩仇录》,认为后一部确实高出了很多。
个人的感觉,概括起来说——
第一,梁羽生小说中的语言,还带有许多“旧武侠小说”的痕迹,“文白相间”偏重于“文”,读来不够“亲民、生动”。
第二,梁羽生小说中的故事,看似神奇但常常并未脱出以往的“窠臼”,而远不如金庸、古龙二人更富想象、更具传奇色彩。
第三,梁羽生小说中的人物,往往非黑即白、缺少诡谲变换,尤其不如金庸作品中的“大智若愚”“大忠实奸”“亦正亦邪”读来荡气回肠,留下更多体味“人性”的空间。
第四,梁羽生小说中的历史,似乎缺少为读者预留的“代入感”,远不如金庸作品哪怕没设定具体年代,也让人“似曾相识”,而像萧峰那种“家国”恩仇、“善恶”交织的错综复杂场面,就更缺少了。
当然,不得不说,梁羽生仍然是一代宗师,是后人难以逾越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