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之断头台,该如何评价罗伯斯庇尔这个人?

2023-09-02 09:15:04 93阅读

审判之断头台,该如何评价罗伯斯庇尔这个人?

总的来说,个人道德高尚,但却是一个被时代所逼疯了的人。

早年间,罗伯斯庇尔曾经是是死刑的坚定反对者。他做律师时,又一次回忆,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在一份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然后就回到家中,痛苦不堪,两天都吃不下饭。

审判之断头台,该如何评价罗伯斯庇尔这个人?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直到1791年,他还在议会发表演讲,要求废除死刑。

但是,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要牺牲少部分人的生命,这似乎是可以被允许的。

第一步转化

1789年7月13日,也就是大革命的前一天,巴黎市民成立了保卫首都、维持秩序的革命“民团”,他们涌向市政厅,向市长弗勒塞尔索要武器装备。市长想要平息群众的情绪,便极尽拖延。

第二天,市民们发觉自己被戏弄了,愤怒之下杀死市长,斩首示众。同一天,起义军攻陷巴士底狱,守军头目德洛内被起义者用各种方式轮番虐待,同样被枭首示众。

几天后,时任财政部长富隆因为一句:“穷人饿了可以去吃草”,被市民吊死在路灯上,嘴里还塞满了草。这一段,也被真实记录在狄更斯的《双城记》里。

这些人应该死吗?罗伯斯庇尔在书信中是这样来评价的:

“流了少量的血……但都是罪犯的脑袋。正是通过这次暴动,国民才获得了自由。”

这一时期,罗伯斯庇尔就迈出了转化的第一步——

死刑应当废除,但为了自由,牺牲少部分人,可以破例。

第二步转化

1792年9月,法国正式取消了君主立宪制,正式迈进共和国,史称“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而在此之前的一个月,巴黎市民再次组织起义,囚禁了国王。那么国王路易十六应该怎么处置?这里充满了充满矛盾与悖论:

按照1791年宪法,国王的身份尊崇,可以豁免审判;

先取消路易的国王资格,再以公民身份来受审,在法制社会,这必须经过仲裁与宣判,但却找不到对应机构和法理;

按照宪政原则,立法机构国民公会的地位高于国王,那么就可由它来审判国王;

但按照三权分立原则,国民公会又没有司法权……

此时,已经大权在握的罗伯斯庇尔放声疾呼:

他已经被定罪了,否则共和国就没有存在的理由。路易应当死,因为共和国必须生!

是的,既然牺牲已经开始,那么无论千人斩还是一人杀,无论他无辜还是罪有应得,终究,也只是数字而已。

这就是罗伯斯庇尔转化的第二步——牺牲和杀戮,已经化作了大革命的一部分,因此,也就具有了相当的正当性。

第三步转化

1793年6月,巴黎人民又起义了,推翻了当权的吉伦特派,罗伯斯庇尔和他的雅各宾派专政时代来临了。

雅各宾专政最严酷恐怖的,就是大规模政治屠杀。此时,罗伯斯庇尔转化已来到第三步,也是最后一步——为了“公共自由”,可以牺牲任何一个个体,谁来干扰这种牺牲,谁就是敌人,应当被消灭!

用罗伯斯庇尔生前的最后一次议会发言来说:

现在存在着破坏公共自由的阴谋,其力量来自国民公会中进行扰乱的一个罪恶联盟。

那么,何谓“公共自由”?谁是公民,谁是敌人?紧张的情势下,根本无从甄别。不愿证明自己是公民的人,就是敌人;反对雅各宾专政的人,当然是敌人;不愿向敌人下毒手的人,自然也是敌人……

一时间,草木皆兵、人人自危,最多时,仅巴黎一地,一天就要处决50多人。吉伦特派的标志人物罗兰夫人,临刑前留下了一句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甚至,雅各宾派内部的异己分子也被清除,丹东被杀之前,就意味深长的对罗伯斯庇尔说:“下一个就是你!”

罗伯斯庇尔终于被形势逼疯了,最终也被断头台斩首。

乌克兰前总统波罗申科一卸任就遭到起诉?

波罗申科被人告了,罪名是叛国罪、腐败、非法转移财产、滥用职权。不过只是控告,还没有被起诉。告他的人是亚努科维奇政府时期的总统办公厅副主任安德烈·波特诺夫。作为前亲俄派总统亚努科维奇的总统办公厅副主任,其政治立场可想而知,同样是一位亲俄派。所以他告波罗申科主要是出于政治报复。(波罗申科)

波特诺夫本人在2014年广场革命,前政府倒台之后便也一直流亡在外,一直在莫斯科和维也纳生活,直到前不久才回到乌克兰。他当时逃出乌克兰主要也是怕遭到波罗申科当局的清算。因为他在逃往后乌克兰内政部打击有组织犯罪部门就在一直调查并追捕他,原因是他涉嫌滥用职权和贪污公款。这在亚努科维奇政府中属于通病和普遍罪名。后来不知道是证据不足,还是有意设套引诱,在2015年1月乌克兰当局终止了关于他的调查。正因为如此,加之泽连斯基上任,所以没有顾虑的波特诺夫才敢回国。关于他的调查虽然终止,但是由于亚努科维奇政府“独立广场滥用暴力案”的调查工作仍然在进行。波特诺夫是重要的见证人,他还需要定期接受乌克兰检方讯问。(波特诺夫)

波特诺夫对波罗申科政府进行报复也可以理解,毕竟自己5年来遭遇都是拜波罗申科当局所赐。然而他却否认自己是在进行针对波罗申科报复,强调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是在针对波罗申科及其团伙的行为进行独立调查。这也就说“就事不就人”,然而其实还是政治报复。他这么强调很显然底气不是很足。从他给乌克兰国家调查局提出申诉理由就可以看出,理由就很牵强,甚至有点匪夷所思。

他指控波罗申科在去年11发生的对刻赤海峡冲突对俄罗斯挑衅涉嫌叛国,原因是这可能会引发俄罗斯入侵乌克兰。这个逻辑很显然让常任很难以理解,让人一时分不清到底谁在叛国,背叛了哪个国。几乎全世界都清楚波罗申科派三艘乌克兰船只,绕克里米亚一周并强穿刻赤海峡是在宣誓主权。很显然站在乌克兰国家立场上,这不但不是叛国,而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正义之举。这样的行为在在波特诺夫眼里竟然成了叛国,可见从内心深处他压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俄罗斯人。这也难怪他会跑到莫斯科流亡。目前乌克兰国家调查局已经立案,不过可能很难有什么结果。(刻赤海峡冲突)

关于波罗申科的历史评价其实应该辩证的看。他本人是在2014年内忧外患的非常时期上台的。任内的最大成果就是重整乌克兰军队和安全部门,恢复士气和战斗力,并成功稳控住了局面。在外交方面,他奉行全面倒向西方的政策,致力于使乌克兰能够加入欧盟和北约。他在经济方面也有一些成就,比如清理银行系统的腐败,稳定了货币,还致力于推动能源独立和乌克兰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打击天然气腐败。这其实也是为什么季莫申科要针对波罗申科的主要原因。在宗教、文化、卫生方面,波罗申科推动教育和医疗系统的改革,并致力于实现乌克兰文化和语言的复兴,建立独立于莫斯科的东正教会。波罗申科虽然有成绩,但是很显然这些成绩都是与乌克兰居民收入没什么太大关系。他的最大失败在于反腐败改革和打击寡头方面的软弱和乏力。这点没有办法,这是他本身的寡头政客的角色所决定的。他不缺钱,但是缺少权力,他需要权力来维护自己经济利益。这可能会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但是至于评判需要检方和法院来判断。(乌克兰最高检察官办公室)

本文图片来自谷歌图片,感谢提供,欢迎大家批评指正留言点赞!

征服中刘华强的弟弟是被谁砍的?

看过电视剧《征服》的朋友都知道,剧中的反派男主角名叫刘华强,他是衢州的一个黑帮老大,刘华强杀人如麻、心狠手辣,犯下滔天罪行。而他一切罪恶的开端,其实是因为亲弟弟被人打伤,这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恶事件。而刘华强在现实中确有其人,原型就是石家庄的黑老大,张宝林。

在这部电视剧里,刘华强最大的仇敌,就是另一个黑帮团伙的头目封飚。在一次强烈冲突爆发后,刘华强开枪打残了封飚,而封飚带人把刘华强的弟弟刘华文砍成重伤。亲弟弟被砍伤这件事刺激了刘华强,他疯狂地开始了复仇之路。

在杀害仇敌的过程中,他的行径也渐渐被警方掌握,最终难逃恢恢法网。这样一个跌宕起伏的黑帮复仇故事,其实是由真实事件改编的。而原型张宝林的犯罪过程,远远要比电视剧残忍。

张宝林出生于河北保定,他的一生就如电视剧中演的那样,从小父母双亡,家境贫寒的他和亲生弟弟相依为命,没有读过什么书,也没有什么生存技能,为了谋求生计,只能带着弟弟混社会,做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张宝林生性凉薄,唯一的亲人,就是亲弟弟张宝义。其实他起初没有那么大的势力,身边仅有五六个非常信任的手下,一直忠诚地追随着他。他主要的工作,就是拉上这几个小弟,去给别人看场子,后来受雇于石家庄的一家游戏厅。

张宝林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时常斜眼看人,这在混混横行的环境里,本身就很容易得罪人。其中与孙大洪的恩怨,算是最大的,而孙大洪的原型,就是封飙。他给石家庄的另外一家游戏厅看场子,这些混社会的,互相砸场子、争地盘是十分正常的。

1995年7月,孙大洪带人打伤了张宝林的几个手下,惹怒了张宝林,张宝林便派了抢手,开枪打瘸了孙大洪的一条腿,另一条腿的脚后跟也被打烂了,导致其落下了终身残疾,二人的血海深仇,就是这么结下的。

孙大洪被打残后,休养了整整两年。他咽不下这口气,他要报仇,然而他一直没有机会对张宝林下手。1999年5月,孙大洪一伙人找到了张宝林的弟弟张宝义,把他打成重伤,然后躲藏了起来。

张宝林自幼和弟弟关系亲近,得知弟弟受伤,自然是悲愤交加,但他并不知道是谁下的毒手,于是他想了一个简单的办法,想把所有和他有过节的仇家通通杀死,自然也就替弟弟报了仇。而封飙的孙大洪,自然也在必杀名单内。

张宝林先找到了孙大洪的雇主丁某,在丁某驾驶车辆经过一条小巷时,他开着一辆白色面包车将其堵在墙角,两个年轻的手下手持猎枪,从面包车上下来,迅速将丁某击杀。

这起枪杀案才刚过了10多天,张宝林又策划了另一起枪杀案。在裕华东路的一家迪厅里,马某正和三个友人坐在一起悠闲地喝酒,张宝林带着两个手下绕到他们身后,将四人全部开枪打死。马某和张宝林两人之间有过矛盾,这次枪杀也是为了报仇。

犯下累累罪行后的张宝林,深知警方已经开始搜寻他的踪迹,于是开始了逃亡之路。他在5处地方购置房产和租房,企图迷惑警方、隐藏自己。

2000年,张宝林和几名手下在出租屋内被警方包围,最终落网,他坦白了自己犯下的所有罪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下滔天罪行,就应该付出惨痛的代价。他的亲身经历,也被改编成了电视剧《征服》,目的就是警示人们,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走上了不归路。

杭州保姆案当事人接杭州中级法院通知?

开门见山直接回答,案情不再陈述,我希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从案情看,莫的行为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共私财产安全,犯放火罪。

根据莫在一审法庭上的辩护态度,我估计她会上诉,那么此案件会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从网络,新闻媒体公布的案件事实,二审法院应当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因为我国是实行二审终审制,这样关于莫放火罪一案的判决书就生效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死刑案件实行复核制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应当将案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派员到杭州复核进行实地审查,提问被告人,认真阅读案卷,复核每一个案情细节,从程序到实体,相当仔细,包括侦查阶段取证的程序。我个人分析会核准对莫的死刑判决。这样就会发出死刑执行通知书。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执行死刑。从现在开始到被执行死刑估计得六个月左右,与人们希望立即执行有点差距,但这是程序,必须要做完。

对于民事诉讼法判决,我认为因为赔偿主体人已经被执行死刑,赔偿义务人不存在,无法赔偿,会被驳回附带民事诉讼法。

那么林某民事赔偿,我个人观点应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被告就是推荐给林某的中间机构。理由不多说,莫某有前科,不应当进入或者说不具备做家政服务,中间机构审查不严或者根本就没有审查,导致发生严重后果,中间机构与林某的损失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莫某如何判决,现在来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杜绝此类型的案情不发生。值得中间机构及其请保姆的人好好深思,规范家政服务制度,防止类似莫某的人进入家政市场,拒绝惨案再次发生,现在看了任重道远。原逝者安息🙏️🙏️🙏️。图片来源于网络。

有钱是不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不知道你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带着什么样的心理?困惑、不满还是愤恨?

图片来自网络

这个时代多数人都以挣多少钱来衡量一个人的成就,不得不说用钱解决问题,只要是不违法都是允许的。

当然,社会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如果太过就会触犯众怒,最终你也不会有好果子吃。至于那些认为有钱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违法乱纪的人,则等待你的就是法律的制裁。

在我看来解决你的情绪问题比回答可不可以为所欲为更有意义。这里简单探讨一下。

如果是困惑,这其实就是金钱观的问题。

图片来自网络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解决问题付出代价最小的办法就是最好的办法,对讲究效率的人尤其如此。

你所说的有钱,通常对这些人来说挣钱相对容易。他们目的明确,讲究办事效率,时间通常比钱重要。所以习惯用钱解决问题,这是再正常不过,因为对他们来说,这通常就是效率最高的办法。

如果是不满,这通常是你的心理问题

一般来说场景是这样的,他给你造成损失或影响了,他比你有钱,想给钱快速摆脱你了事。

你的不满,多半是这伤到了你的自尊心。我得对你说:哥们大度点,或许损失是他造成的,但因此影响到你的情绪,却是你自己的心理问题。

你觉得他该向你道歉,那你就提出要求,如果给你造成了损失,该让他赔让他赔。解决问题才是首要目标,赌气只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如果是愤恨,这一般涉及道德问题

图片来自网络

通常来说,你们存在竞争关系,在你看来你有优势,但他比你有钱,用钱把你的优势变成了劣势。于是你觉得这对你不公平,觉得他这么做是不道德的,心中的愤恨油然而生。

我得说,社会竞争不是体育赛事,没有那么严格的规则。社会的规则只能以法律为基础,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期待尽量公平。

人与人的竞争是从出生就一直持续的,你没他有钱,是你过去的竞争就处于劣势了。沉下心来想想自己能怎么赶上或许才是更好的选择。

就说这些吧,希望能为你解除一些困扰。

我是原始灵魂,专注心理和社会领域,感兴趣的朋友点点关注,共同探讨,谢谢大家!

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深感抱歉,我们会做删除处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