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带着小包的可疑人士,杭州杀妻案许国利他在家里是怎么分的尸?

2024-07-07 20:55:05 86阅读

寻找带着小包的可疑人士,杭州杀妻案许国利他在家里是怎么分的尸?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一直牵动着人们的心,每一次出相关的公告都会引起轩然大波。8月5日新出的公告已经对许国利提起了公诉,由此可见目前已经基本掌握了所有的证据,只待审判结束,没有任何异议以后,就会公之于众。

关于许国利是如何在家分解的,目前总所纷纭,但我认为肯定是持有凶死导致的,并不是人们普遍认为的工具,因为粉碎工具的声音太大了,大到隔壁楼栋都能听到,而最稳妥最实际的办法就是用刀,所以很可能相关人员已经掌握了行凶的工具,只待审判的时候提出。

寻找带着小包的可疑人士,杭州杀妻案许国利他在家里是怎么分的尸?

之所以没有公布那么多信息,其实就是怕嫌疑人有相应的准备,这会给调查审判带来阻碍,所以很多大案要案都是多年以后才解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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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的鼻子很容易躲过

警犬的鼻子确实很厉害,根据研究发现,警犬的鼻子可以达到分子级别,既被水稀释万倍,都自然可以闻到。

但稀释是稀释,只要不停的用水冲,一边冲一边用洗衣粉洗碗精冲洗,那么味道就会被香味掩盖,虽然警犬都有专业抗干扰训练,但冲的水很多,而且干扰的太强烈了,所以真的很难发现。

有些人会说,家里也会有味道啊,确实,血腥味很重,但报案都是几天以后的事了,通风就可以消除味道,而且他还购买了洗碗精,这个掩盖味道更严重。油渍都能清除干净,血迹自然也可以的。

另外,所有嗅觉比较灵敏的动物,其实都怕刺激性强的味道,如果提前准备葱姜蒜的话,大部分味道都会被掩盖的。

许国利在家里,通过马桶冲走组织

根据最新的通告,许国利是利用马桶冲走的组织,而马桶我们都知道,孔不是很大,所以我认为,切割的组织应该会很小块,因此也不容易被发现。

起初我认为应该是通过下水管道冲走的,因为主下水管道很粗,只要把下水管打开就可以直接冲,但没成想,官方的公告已经出来了,只是用马桶,他也不怕堵,可见他其实智商不怎么高…

案子的细节不会公布

个人认为,案子的细节,怎么切割,用什么工具,并不会公布,主要的原因并不是怕被人学,而是对家属负责。

来女士的家属亲人还在,她的孩子还在,两个女儿都不是很大岁数,如果公布详细的细节,对活着的亲人是一种伤害。

有些事情,朦胧的时候反而比不清楚要强,没确定就还有一丝怀念,总的来说,审判结束事情就告一段落了,希望来女士的小女儿能有一个好的归宿,能在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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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意外防范措施?

防盗那就需要内防和外防想结合。内防就需要有内保和理货员相配合。我不知道你们那个超市有多大,人流量有多少。如果大就好说,超市规模小就只能靠理货员了。

内保就是穿便衣,在超市内巡视。假装顾客,对一些可疑人员警醒监视。如果发现有顾客把商品装进衣服或小包内,暂时不能以偷窃罪名对其采取措施。必须等到嫌疑人付款后,如果没有将所偷商品付款才能采取措施。

理货员,当有顾客购物是,理货员应该站在主货道上,用余光看着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如果顾客有需要的话还可以在第一时间帮顾客解决问题。如果直勾勾的看着会让顾客产生厌烦感。

直接接触一个新型冠状病毒患者会被感染吗?

不要说接触,就是和一个新冠病毒患者在一起都有非常高的传染可能性。福建某人就是一人造成了4000人隔离,教训多么深刻,新闻报道很多人就是因为经过新冠病毒的高发区,也没有主动接触病人都感染了。医务人员也不主动接触新冠病毒患者,只要有所防护不到位,都可能传染。我实在想不出,现在还有人提出这种问题,一句话,不要说接触,避之不及都是祸。

预防感染还是有方法:

不同风险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为指导不同风险人群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制定此指引,普遍适用于普通居家人员、出行人员、居家隔离人员以及特定行业人员。从目前监测结果来看,风险排序为: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出行人员>特定行业人员>普通居家人员。

一、普通居家人员

(一)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相对封闭、空气流动差的场所,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和展览馆等。

(二)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未接触过疑似或确诊患者且外观完好、无异味或脏污的口罩,回家后可放置于居室通风干燥,以备下次使用。需要丢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随时保持手卫生,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四)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五)有不适应及时去医疗机构就诊。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出行人员

(一)日常生活与工作出行人员,外出前往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出现可疑症状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佩戴口罩,可选用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与他人接触情况,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调查。

(三)远距离出行人员,需事先了解目的地是否为疾病流行地区。如必须前往疾病流行地区,应事先配备口罩、便携式免洗洗手液、体温计等必要物品。旅行途中,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在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佩戴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妥善保留赴流行地区时公共交通票据信息,以备查询。从疾病流行地区返回,应尽快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离开疾病流行地区后 14 天。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体温、体征等状况监测,尽量做到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 14 天。隔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二)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每日至少进行 2 次体温测定,谢绝探访。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不得与家属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及床上用品等。

(三)他人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应规范佩戴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期间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尽量避免与居家隔离人员直接接触,如发生任何直接接触,应及时做好清洁消毒。

四、特定行业人员

(一)对于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武警、交警、安保人员、媒体记者、快递人员等行业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其所在单位应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 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注意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每日至少 2 次测量体温。一般情况下,不必穿戴防护服、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

(二)对于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三)对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开展疑似和确诊病例调查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对疑似和确诊病例也可考虑采取电话或look方式流调。

(四)对于标本采集人员、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五)对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尸体处理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环境清洁消毒人员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

哪些人不宜靠近?

1、像我这样的人。

2、骑个破摩托在街上炸街的人。

3、大半夜鬼嚎,耽误别人睡觉的人。

4、烧烤店里打女人的人。

5、骑车和开车看手机的人。

6、十几岁的小混混,都是愣头青,那是真敢捅人。

7、从不会说谢谢的人。

8、吃个饭刁难服务员的人。

9、神经有问题的人,人家杀人不犯法。

10、端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娘的人。

11、仇富的人。

12、占便宜没够的人。

13、周身弥漫着负能量的人,会败坏自己的情绪。

14、尖酸刻薄的人,碰上了没好话。

15、吃人不吐骨头的人,心狠手辣。

16、不懂得感恩的人,像白眼狼一样。

17、不孝顺父母的人,也不会对别人好。

18、吃里扒外的人,心向着外人。

19、喂不熟的人,投入再多感情和金钱都是浪费。

20、看什么都怀疑别人走阴谋的人。

21、做错了也不道歉的人。

22、吃喝嫖赌抽的人。

23、只带火不带烟的人。

24、赶着饭点往上凑的人。

25、自己过不好也不让别人好的人。

26、外面怂,窝里横的人。

27、天天蹭吃蹭喝的人。

28、大夏天半个月不洗澡的人。

29、牛皮吹上天的人。

30、脾气暴躁一点就炸的人。

31、喜欢打小报告的人。

32、表面一套,背后一刀的人。

33、一天三顿大酒的人。

34、喜欢挑刺找茬的人。

35、出去一趟不占便宜就吃亏的人。

36、出卖国家的人。

37、用下半身思考的人。

38、满嘴黄腔,自以为幽默的人。

39、欺负穷人的人。

40、把怒气发向无辜的人。

车上带斧头违法吗?

真实典型案例两起:车里带啥涉嫌犯罪,带啥涉嫌违法,最后依次推荐带啥既能防身又能生活两用。防狼喷雾器仅排第四名!

现在的私车车已经是非常普及了。如何选择车内携带合规又实用的物品,会让我们出门在外遇到事情的时候有合适的工具。避免为了满足虚荣心或是不留心导致车内携带了管制器具,如此一来被查获的时候。那就欲哭无泪了。轻则罚款、行政拘留,重则刑事拘留后判刑。

本文将详细列举两个真实案例:涉嫌犯罪;涉嫌违法;最后推荐合规又实用的四类物品。看完文章后,我们就知道如何正确选取适合随车携带的物品,也会避免不留心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后果了。

(防狼喷雾剂只能排在最理想防卫工具第四名)

涉嫌犯罪案例: 江苏“无证”90后车中查出一支仿真枪后辩称是装饰品——刑拘;

简要案情: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交警支队接到通告称,其辖区内一辆有着60多条违法记录的嫌疑车辆需要查控。接到通报后,辖区交警及时安排布控。

当天下午16时许,镇江交警支队再次接到通报,要求某路段路面警力注意布控可疑车辆苏L嫌疑车辆。15分钟后,执勤交警成功将该车拦截。拦停后,交警经过简单询问,当时的驾驶人陶某自称自己是江苏盐城人,但是未能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

执勤民警要求陶某配合工作,并将车辆移至路边后进行检查。在被问有没有驾驶证时,陶某回答有,并说是在盐城考的。但是随后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查询后,发现陶某并没有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而且其所驾驶的车辆,正如布控指令所言,还有60余条违法行为未处理。眼见已经没有办法隐瞒下去的陶某只好承认,说自己的驾照,是几年前在盐城花费1.8万元非法购买的。

(被查获的陶某)

在一组民警询问陶某并查证信息的时候,另外一组民警对陶某驾驶的车辆进行详细检查。检查结束后,当即将被询问的陶某背拷!因为,民警在其车内发现了一把手枪、一盒子弹和一根甩棍。在问及其用途时,陶某竟说是装饰用的,仅仅是仿真枪。

交警当即联系了辖区刑警队,随后,被控制住的陶某被紧急赶来的刑警带走审查!作为90后的陶某过于张扬!不管被查扣的枪支是否属于仿真枪,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陶某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

(陶某被查获的仿真枪、甩棍等违禁品)

案例分析:

在枪支鉴定结果出来之前,陶某的嫌疑很大,刑事拘留是没有问题了。那么案例中的陶某共有几种违法犯罪行为呢?

第一、首先就是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气枪两支以上;非军用火药子弹200发、气枪子弹1000发以上的,即可符合立案条件!也就意味着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假如最后经过鉴定,陶某携带的非枪支,子弹也不是规定的管制子弹,那么陶某还是会被释放。但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导致自己被刑事拘留的后果。划不来!

(我们不是动画片里的光头强,可以合法拥有枪支)

第二、现场在陶某的车上查获的甩棍:

首先明确一点,甩棍不是管制器具!不在我国管制器具的名单上。但是警用的甩棍属于警察专用的。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使用警械!

所以说,只要陶某所持有甩棍上并无警用标识,那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假如甩棍上有警用标识。那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带有警用标识的甩棍属于警棍,持有买卖违法)

第三、陶某驾驶证系其购买的,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这里的陶某有两个违法行为,一个是购买使用假的驾驶证;一个是涉嫌无证驾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6条之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并且,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

(无证驾驶会被拘留,危害多多)

第四、案例中陶某所驾驶车辆多达60多条违章信息:

这就是一般的交通违章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即可。

涉嫌违法案例:

2020年2月25日晚上,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民警联合大丰区公安局小海中队交警在沈海高速白驹出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行动中,先后查获并收缴三把管制刀具。涉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晚8时许,在沈海高速白驹出口处,白驹派出所民警表明身份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盘查。当民警对车辆检查时,发现副驾驶手套箱内有两把长约十几公分的黑色尖刀,一把三十公分长的木柄尖刀。询问后驾驶员解释道:是平时用来削水果的,还反问民警,“难道这也违法?”

经核查得知,该男子叫范某雷,是一名货车驾驶员。平时在江苏一带开车卸货,当晚从白驹上高速回老家沭阳。驾驶员承认尖刀是自己买的,平时用来切水果顺带防身。虽然知道这属于管制刀具,但是打小就喜欢舞刀弄剑的范某甚是喜欢,便随车携带至今。

民警现场告知驾驶员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法律依据和危害,在现场将三把管制刀具予以收缴后,依法对违法嫌疑人驾驶员作出相应的治安处罚。

那么随车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查获后,到底该如何处罚呢?

(驾驶员范某被查获的三把管制刀具)

处罚依据以及处罚结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中的范某首先压根就没有管制器具违法的概念,其次范某携带的管制刀具数量较少,没有造成后果。所以对于范某的处罚应该是适用最轻的条款,即罚款加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法盲式的无意违法是最亏的。因为主观上违法行为人并无违法的故意。只是客观上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已。所以说是最亏的!由此可见,学习了解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携带管制刀具后果就是拘留加罚款)

随车携带什么既不违法犯罪又实用的东西呢?

既要考虑到不违法的前提条件,又要实用,还需要节约车内狭小的空间,还有一定的防身能力!你别说一时半会还真想不到如何合适的东西。现在我就将我自己梳理的最合适的物品一一跟大家推荐一下:

第一、推荐排名第一的最适合携带物品——小型干粉灭火器:

理由如下:当前车内必备的物品之一,当下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小型汽车必须配备灭火器。但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出台规定强制车内配备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的优点:能灭火,遇到车辆自燃时,可以快速地实施自救灭火;能短时间短距离喷出大量粉末,瞬间能够在自己前方形成一片粉末雾区,隔离开与坏人之间的距离,足以让攻击对方暂时失去攻击能力。能够为自己争取足够多的逃跑时间。

小型的瓶装干粉灭火器体积小,易存放,使用简单,价格便宜!但是一定要记得购买干粉型灭火器!

(优点齐全,功能强大的干粉车载灭火器)

第二、推荐排名第二的最适合携带物品——工兵铲:

工兵铲从外形上看像是一种最原始的生产工具或者劳动工具,别看它小小的一把,但也是最基础最容易携带的工具之一了,锨头开齿当作锯子,背部肩头当作镐头使用。

作为单兵装备可以在多种场景中发挥功能,但仍旧保留了作为劳动工具的特点,只是增加了"全地形适用"的功能而已,所以它不属于被管制的物品,是可以放在车上使用的。

车辆陷阱泥巴里,工兵铲可以作为挖掘工具,助力车辆脱困。野外烧烤的时候也是挖灶填土的趁手工具。

(便携式专业工兵铲)

第三、推荐排名第三的最适合携带物品——具有破窗功能的强光手电:

强光手电防卫作用不可小瞧,尤其是夜间使用的时候。因为强光手电一般都配有爆闪功能。一旦在夜间开启,几乎能够让坏人眼睛瞬间致盲,短时间让坏人丧失进攻能力。我们就可以尽快逃离然后报警。

其次强光手电一般在另外一头都配备了破窗的尖头。按动开关,瞬间力量就可以立即破窗。在遇到车辆掉落水里的时候,这就是救命的利器。

在日常生活中,夜间的野外视线差,寻找的时候开启强光照明功能,就可以当做普通手电使用。

(某方法功能齐全的强光手电)

第四、推荐排名第四的最适合携带物品——好用但购买受限的防狼喷雾:

防狼喷雾是很多人,尤其是一些女性车主第一时间想到的常备车内的防身用品。但是你知道我为什么将防狼喷雾器放在第四名么?因为防狼喷雾器的特殊性!

防狼喷雾器分为两种:

一种是装配警方使用的警用催泪喷射器。这属于警用物品。私人使用属于违法,私人购买持有也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一种就是普通的“防狼喷雾剂”,这种属于安保器材。也不是随便就购买使用的。工商部门表示:现在市面上或者网上可以购买到的所谓防狼喷雾剂中,绝大多数是三无产品。三无产品在遇到危险的关键时候,一旦失效,那就是自己最后的一道防线崩溃了!

(各类三无伪劣防狼喷雾剂)

那么我们普通人如何才能购买到正规合格的“防狼喷雾剂”呢?

1989年,公安部就颁布和实施了《公安部关于停止生产、销售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此通知。此通知规定:严禁此类产品在市场上生产和销售。一般的防狼喷雾剂属于安保器材,是管制器具,如要售卖,必须到公安机关报批,待公安机关批准通过后方可出售。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根据违法所得进行治安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因生产、生活需要,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单位和个人可以持有此类限制持有的管制器具。

(未经批准携带的防狼喷雾器属于管制器具)

意思就是个人需要购买使用需经过审批,个人所在的市公安局审批后才可以合法持有使用!手续繁琐,且有使用限制等。但是不经过审批私自购买的,被查获后会被没收。另外非正品的防狼喷雾剂的产品质量不靠谱。不是效果不行就是效果太猛,造成他人实质性的伤害,容易造成防卫过当!

因为以上的缺点,所以防狼喷雾剂体型小、防卫效果好的优点被掩盖了。再加上此喷剂只有防卫作用,几乎没有生活需要的功能。所以将它排在了最后一位!

小结:

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是不属于违规的,也不是违法的。因为斧头并不是管制刀具或者器具!但是实用性以及效果太差!

最完美、最有效、最实用的就是干粉灭火器了。但是实际上,生活中很多的日常用品都可以放在车内作为防卫武器使用。比如棒球棍,高尔夫球杆、修车用扳手等。但是兼顾实用与效果来说,以上四种都还不错。

您还有什么更合理的推荐么?欢迎您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见解,以便于帮助到更多的人。感谢!

(斧头不属于管制器具)

写在最后:

时时刻刻将法律设置为自己的底线、红线!因为自己的不懂法触犯法律是最划不来的。稀里糊涂地就犯法了,这只能说明我们对于日常的法律知识不够了解。我们可以不去做到对法律的精通,但是我们有必要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

至少我们应该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我们有些事如何做就不会给自己带来触犯法律的风险。那么就足够了!

您认为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一些比较少见的,但是又容易被忽视而稀里糊涂违法的行为。

全文结束,共计4500字。码字不易,请勿抄袭。我是法与生活手拉手,欢迎一起交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感谢您的阅读评论转发。

(学法守法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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