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人嗑瓜子,晚上都在干什么?
明朝人嗑瓜子,晚上都在干什么?
自从发现并掌握了对火的控制,人类对于黑夜的恐惧开始逐渐淡化,人类在夜晚的活动也越来越丰富起来。
在中华大地上的原始人类,早在180万年前就已认识了火,并将其用来御寒或烧烤食物。不过,当时利用的只是自然界的野火。
古代历朝虽然都实行比较严格的宵禁,但是遇重大节日时,会解禁几天,让官民同乐街市灯火通明。
当然,由于宋代城市的发展和商业活动的扩大,朝廷也开始鼓励夜间的商业活动,所以夜间宵禁逐渐解开,人们也得以在夜晚自由行走在城市中。
不过总体来说,由于条件限制,古代人民的夜生活还是比较缺乏新意,李白诗里说“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这是说夜晚人们在月下进行劳动,借着月光的照亮,加班加点进行劳动。
这种在夜晚进行劳动的情形,大概比较符合古代劳动人民的真实情况,应该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夜晚生活的真实写照。
古代虽然很早就已经有了油灯、烛火等夜晚的照明工具,但是大部分人家还是远远消费不起油灯烛火,对于广大的劳动人民来说,最普遍的情形是“风扫院,月照灯”。实际上,不要说古代,就是我小的时候,也很少用油灯照明,因为照不起,买不起油,油要钱,而农民没有钱,这是实实在在普遍的矛盾。
金吾不禁夜当然,我们既然要说古代的夜生活,当然要说一说在重大节日时期,朝廷对夜晚解禁,在皇家贵族的支持下,举办的各种各样的夜晚的娱乐活动。
比如,每逢佳节,古代皇家宫廷中便大摆宴席,歌舞通宵彻夜,欢度良宵美景。民间则在富豪贵族和朝廷的支持下,举办灯会,盛况是"士女如云,车马塞路"。
根据唐代政府规定,元宵节期间,取消夜禁三天(十四、十五、十六)。金吾不禁,让市民上街观灯,纵情欢乐。唐代元宵节是一项全民性活动,上至皇帝后妃,下至平民百姓无不上街观灯。唐诗中有许多诗篇描绘灯节的盛况。
《隋书·柳彧传》说:隋文帝时,京城及外州,每正月望夜,"高棚跨路,广幕陵云,袨服靓妆,车马填噎。肴醑肆陈,丝竹繁会,竭赀破产,竞此一时"。这段文字记载,反映了隋代长安元宵之夜的盛况。也就是说早在隋唐,人们就已经有了丰富多彩的节日娱乐。
封建统治者在举行这种节日活动的时候,不惜民力,为追求享乐,铺张奢侈,挥金如土。比如,隋炀帝于正月十五日,在洛阳举行盛大的百戏表演。《资治通鉴》记载:"戏场周围五千步,执丝竹者万八千人。声闻数十里,自昏至旦,灯火光烛天地;终月而罢,所费巨万。"
史籍中记载,唐朝正月十五夜,从王公贵族到平民百姓无不走出坊门,夜游观赏那争奇斗艳的各式花灯。甚至有的人被挤得悬空而起,"俘行数十步"。这种繁华热烈的灯节灯会,虽然是统治者寻欢作乐粉饰太平的产物,但也给普通百姓增添了节日的乐趣,给古代人民黑暗的夜晚增添了色彩。
农村的夜晚前面笼统地说古代的夜生活,但是要说详细一点,还应该区分城市和农村。城市区别于乡村的一大特点就是夜生活。农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除了守丧和除夕守岁,一个人一般不会在夜晚进行任何活动,当然也不会整夜不睡。
联系我小时候农村的夜晚,可以想见,古代农村劳动人民的夜生活,基本上就是加班加点的劳动。在我老家,即使是后来有电了,也仍然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夜生活,什么朋友小聚喝两杯的事情,根本不会发生,因为一来没有闲钱买酒买菜,二来忙碌了一天没有体力也没有时间,这是我经历过的真实的情形。
关于宵禁
夜禁又叫宵禁,这种制度在中国源远流长,《周礼·秋官司寇》列“司寤氏”一职,“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专门负责夜禁事宜。
要是天已经晚了,你外出办事还没赶回家,怎么办呢?只能随便找个犄角旮旯蹲一宿。如《太平广记》中有一段描写,“因行街中,夜鼓绝门闭,遂趋桥下而蜷”,只能跑到桥下面蜷缩着忍了一夜。
古代城市在晚上都是要实行宵禁的。这是历代法律的严格规定。唐朝的《宫卫令》规定: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公元965年,宋太祖把宵禁开始时间推延到凌晨1点,以鼓励工商业发展。明清的法律把这一条改为“夜禁”。规定更加明确,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疾病、生育、死丧可以通行。
为了落实宵禁,每个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城市。城门的钥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内衙,到了清代就必须要交给地方驻军长官收执,即使是城里的最高级文官晚上有紧急公务要出城,也要向驻军长官申领钥匙。
古代有葵瓜子吗?
没有。明代时向日葵才作为观赏植物进入我国,到了晚清,葵花籽的作用价值仍未被发掘出来。直到民国初年,才出现了“葵花,子可食,有论亩种之者”的记载。
八斗杏简介?
一。 本名:刘侠(笔名:杏林子)
二。 出生年月日:1942年2月28,台湾政府已经将此日订为:国定纪念日。
逝世日期:2003年2月8日
三。 学历:北投国小学毕业
四。
经历:内政部伤残服务中心顾问兼义工组组长
台北市南机场社区发展实验中心辅导 伊甸残障福利基金会创办人 中华民国残障联盟创会理事长 五。 得奖纪录:第二届基督教文艺奖-生之歌
第八届十大杰出女青年
第八届国家文艺奖-另一种爱情
花莲县荣誉县民
高雄市荣誉市民
第十三届吴三莲基金会社会服务奖
台北市荣誉市民
静宜大学荣誉博士
六。
著作:
1969年:《遥远的路》(合著小说集)1976年:《喜乐年年》1977年:《生之歌》1979年:《杏林小记》1980年:《北极第一家》1981年:《生命颂》1982年:《谁之过》、《另一种爱情》1983年:《凯歌集》、《皓皓长安月》、《牧羊儿--于右任的故事》1984年:《大地注•生命注》1985年:《我们》、《重入红尘》、《母亲的脸》1986年:《行到水穷处》、《种种情怀》、《山水大地》、《杏林小语》、《杏林子作品精选一》、《读云-王禄松新诗水彩画集》1989年:《感谢玫瑰有刺》1993年:《相思深不深》1994年:《留白的青春•叛逆的岁月》(1982年《谁之过》易名重新出版)、《现代寓言》、《杏林子作品精选二》、《杏林子作品精选三》1995年:《生之歌》(重新出版)、《生之颂》(重新出版)、《阿丹老爸》、《北极第一家》(重新出版)1997年:《心灵品管》、《宝贝书:残障娃娃家长亲职手册》1998年:《生命之歌》(有声书)、《身边的爱情故事》1999年:《在生命的渡口与你相遇》2000年:《为什么我没有自杀?如何度过生命低潮》(主编)、《探索生命的深井》、《真情是一生的承诺》、《美丽人生的二二种宝典》2002年:《打破的古董》、《好小子,乔比!》(图文书)2004年:《侠风长流:刘侠回忆录》
她的作品,读者众多,每年寒暑假都被台湾中小学选为假期读物。
但她与那些流行作家不同的是:她有一颗奋斗的心,不以书是否畅销为志向,以劝勉青少年为己任,帮助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她的书文字简洁,读来感性十足,透着淡淡的温柔,没有怨天尤人,有的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字里行间洋溢着乐观和豁达,她用幽默的笔调描述着人生的种种际遇,述说着命运附加给你的诸多挑战。
可以这样说,身体的病痛使她能静静地观看这个世界,生命的一点一滴都在她的书中,读她的书,使人振奋。
在台湾,杏林子还创设了“伊甸残障基金会”,为残障者的医疗、工作、教育、福利等做着不懈的努力。
杏林子、杏林子的书,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另一种可能,生命的更高境界。
杏林子在63岁时,由于菲佣照顾不周,由家里的楼梯摔下而亡。另有一说是菲佣患有精神疾病,杏林子不幸被菲佣殴打伤重不治。
平淡的真--读杏林子《朋友与其他》有感(考查)
00中本2班 17号 林巧珠
提到杏林子,你会想到什么呢?她的顽症?她的顽强生命力?她的优美文章?还是她的观察入微的眼光?对于我来说,首先就是她的文章。
虽说曾在中学时代学过杏林子的文章,但都被我忽略了。直到大一,打开普通话教程,看到里面作为朗读材料的《朋友与其他》,我的心灵深深地震撼了。我一向都深信文字具有无穷的力量,它能给人希望,影响人的价值观,感动人的心灵。杏林子的这篇《朋友与其他》就给了我这方面的深刻感受。
我尤其佩服她,能从细微的事物中发掘出意义深渊的内容,而字里行间充满盼望的生活和活泼的生命力。
《朋友与其他》带给我的震撼,不仅是作者杏林子人格魅力,更重要的是,它引起了我对人生、尤其是人生旅途中不可或缺的伴侣--“朋友”的再一次审思。
犹记初中时读冯梦龙的“三言”,为钟子期与俞伯牙“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情而深深感动,作为朋友的最高境界也不过如此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开始寻找能与我相唱相和的“高山流水”,并一再固执地认为,朋友之间之所以能留下千古绝唱,必定有着爱情般的轰轰烈烈,而这,才能称之为“朋友”。
可是,现实却给了我迎头一棒喝!当然,这并不是说我没有一个朋友,我有个闺中密友,无话不说,共享欢乐,同分哀愁,可是年少的我脑子里只有“高山流水”,认为这只是平淡生活的必需品,仍四处想找寻到“绝唱”。然而,现实展现在我面前的却是,因为追逐的东西太多,友情也被沾染了名利,人们对朋友的期望甚或偏向他会对我有何用--抑或是可攀登的梯子,或是逃离困海的舟楫。
朋友的称谓,丧失了情谊的贞操。
难道“朋友”真的是千古才有一回的绝唱!?
“虽然都是极熟的朋友,……偶尔电话里相遇,无非是几句寻常话。” “心灵的契合已经不需要太多的言语来表达。”这对我来说,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
反反复复地寻找,几经辗转,“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对自己年少的固执感到可笑,但那里面所包含的,不也是一颗对朋友真诚的心?
朋友并不一定要伯牙与子期的“高山流水”的相随与共,也不一定要武侠小说里的“两肋插刀”,这些其实都是很少的,也是很难求的。
而在我们这个现实生活中真正需要的朋友,或者说朋友的含义,是相伴的人,可以和你在漫漫人生路上的彼此相扶、相承、相伴、相佐。她是你烦闷时送上的绵绵心语或大吼大叫,寂寞时的欢歌笑语或款款情意,快乐时的如痴如醉或痛快淋漓,得意时善意的一盆凉水。在倾诉和聆听中感知朋友深情,在交流和接触中不断握手和感激。
风雨人生路,朋友可以为你挡风寒,为你分忧愁,为你解除痛苦和困难,朋友时时会伸出友谊之手。她是你登高时的一把扶梯,是你受伤时的一剂良药,是你饥渴时的一碗白水,是你过河时的一叶扁舟;她是金钱买不来,命令下不到的,只有真心才能够换来的最可贵、最真实的东西。
朋友就像是夜空里的星星和月亮,彼此光照,彼此星辉,彼此鼓励、彼此相望。朋友也就是镶嵌在默默的关爱中,不一定要日日相见,永存的是心心相通;朋友不必虚意逢迎,点点头也许就会意了;有时候遥相晖映,不亦乐乎?
“其实,友情也好,爱情也好,久而久之都会转化成亲情。
”真正的情谊,是在平淡的生活中凸显出来的啊!杏林子是一个不幸的人,命运给了她太多的苦难;她又是一个幸运的人,生活给了她很多的馈赠,让她在平淡的生活中体味到了人生的真义。
刘侠生平
刘侠出生在陕西省扶风县杏林镇,为了纪念她的出生地,她取笔名杏林子。
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呢?12岁就得了一种怪病,经医师诊断为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这是一种自体免疫系统不全而引发的慢性疾病,完全无药可治,患者等于被宣判了漫长的死刑,在死亡之前是无尽的疼痛、更疼痛和更加疼痛的凌迟。
那为什么还要活着呢?刘侠也问了自己这个问题。
生病之后,她看着自己的关节一个个坏掉,渐渐不能走不能跳,身体的痛苦倒容易忍受,最大的痛苦是来自内心,“我不知像我那样既没有念过多少书,又瘫痪在床上的病人到底有什么用?我活着到底是干什么?仅仅为了自己受苦、拖累家人吗?我真的要在病床上躺一辈子,永远做一个废人吗?”
于是她告诉自己,如果三年还不康复的话,就不要活了。
结果,好不容易熬了三年,还是没有好!她想:好吧,再延长三年好了,如果再不好,就绝对不要活了!
但还不到第二个三年,也就是她16岁的那年,刘侠找到了上帝,或者说上帝找到刘侠。透过神的精神抚慰,刘侠对生命有了新的诠释:上帝和魔鬼最大的不同就是:魔鬼千方百计只想叫人死,上帝却千方百计只想叫人活,而且活得更好,更起劲、更快乐。
所以他给了人信心、希望、勇气,还有爱;教导我们如何在痛苦中保持信心,在灰心中保持希望,在危难中保持勇气,他也不断用爱来滋润我们饱受创痛的心灵,好叫我们的生命重新充满生气,勇敢地活下去。
自从有了信仰,刘侠决定用快乐武装自己,与痛苦和平相处。
在她的右手腕上,有一堆密集的小白点,那全是针痕。每遇到需要静脉注射或抽血的时候,医生就摇头叹息,他们举着针管一戳再戳,就是找不到那可怜的血管。有些医生一针又一针的“失败”,常弄得满头大汗,拿针管的手都在发抖,刘侠就忍住痛安慰他们:“不要紧,慢慢来!我是O型血,人们说O型血的人都很勇敢。
”
刘侠不仅顽强地与病痛作斗争,她还学习着怎样去爱,怎样去付出,并一点一点地磨练自己的个性。
有位作家描述了看到刘侠的写作过程。她在腿上架着一块木板,颤巍巍地用两个指头夹着笔写字,每写一笔就像举重一样,要忍受巨大的痛苦,那位作家都不忍心再看下去了。
但就这样,刘侠写出了几百万字,20多本的励志书。她的作品也许称不上精致文学,却是一字一痛,一字一爱,所迸发的力量比那些精致文学还要伟大珍贵,这是她以“无用之躯”送给弱势者、身心残障者,以及无数跌倒过、在长夜里痛哭过的人的礼物。
她这样说:那时候活不下去的原因是不知道病何时会好,生命有什么意义、有什么价值?但我有了信仰以后,便对生命有一个新的诠释:就是每一个生命,不管是老弱伤残或贫富贵贱,都是珍贵的!每一个生命都有他特定的价值。
人看人是看外表--看容貌、看财富、看地位。但上帝是看内心,看我们有没有对自己的生命尽了本分。他不要求每一个人都拿一百分,因为他知道人的才智有高低,能力有大小之分,他只要求我们尽本分、尽了心,就够了。
一个12岁就被病魔缠身的女孩,却凭着自己乐观的生活态度和顽强的毅力,成为了风靡台港和东南亚的著名作家,她的文章被收录在中学的课本中,她的散文《杏林小记》、《生之歌》、《生之颂》几十年来都是台湾中学生假期指定读物,更以《另一种爱情》获文艺大奖,在当代的华人作家中,没有人比得上杏林子励志,除了她,没有人可以顶着一个毁坏的身体以文字见证生命的强韧、热情和美丽,历经二三十年而不辍。
同时她还创办了台湾最大、最有影响的残疾人组织--伊甸园。她自己在遭受不幸,她却总在想法帮助别人。她在一个盲人按摩院,发现两位盲人按摩师有音乐天分,她就鼓励他们唱歌,并为他们请音乐教师,最后这两位盲人按摩师成为了台湾有名的音乐组合--双福之音。
杏林子创造了奇迹。不,不要说她创造了奇迹,她本身就是一种奇迹。但奇迹是怎么产生的呢?她的力量源自何处呢?
水流经管道的时候,它的形状是管道的形状;生命的泉水流经你的时候,它的形状就是你思想的形状。
杏林子的改变,杏林子创造奇迹的力量,源自于她思想的改变,她对生与死有了重新的认识,她懂得了爱和快乐才是生命的真谛。
杏林子的名人名言:
曾经相遇,曾经相爱,曾经在彼此的生命光照,就记取那份美好,那份甜蜜。
虽然无缘,也是无憾。
除了爱,我一无所有。
《生命 生命》(作者:杏林子)
小飞蛾在险境中挣扎,香瓜子在墙角砖缝中长出小苗,“我”静听心脏的跳动感受自己的生命。这些本来是寻常小事,作者却由此感悟出深刻的道理。
试联系作者的身世,体会她为什么强烈地呼喊“生命,生命”。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
夜晚,我在灯下写稿,一只飞蛾不停地在我头顶上飞来飞去,骚扰着我。趁它停下的时候,我一伸手捉住了它。只要我的手指稍一用力,它就不能动弹了。
但它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我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我手中跃动,那样强烈!那样鲜明!飞蛾那种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
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一粒香瓜子,过了几天,竟然冒出了一截小瓜苗。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了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竟使它可以冲破坚硬的外壳,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地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仅仅活了几天。
有一次,我用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给我极大的震撼。 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作者杏林子用朴素的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心声。飞蛾的求生欲望、瓜苗茁壮成长、自己对生命意义的思考,都显示出了作者对生命感慨与珍惜、惊讶!!!
三。
珍爱生命。
每天我穿梭在洁白的病房,心系病人,那些被病痛折的哀痛声,随着声波穿入耳膜时,我的心也在沉痛。望着那些对生命充满渴望、对医护充满信赖的目光时,我被深深的震撼着。用我的热血、我的双手、我的智慧,去抚慰那些伤痛的心。
随之欢声笑语会不断的出现在病房。但有时,尽管付出了一切,癌魔还是会无情带走无辜的生命。为此,我问苍天:我们的现代医学为什么有时会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反思着。。。。。。
死是生的归宿。人生短暂,健康时要懂得珍惜,不要当生命走到尽头时才倍加珍惜,切不能为一时的美色之欢、一时的酒肉穿肠而过;而贪婪;而忘掉了患病的潜在,病情恶化的祸根。
享受人生,须善待生命。人生与浩瀚的历史长河相比,可谓短暂的一瞬。权势是过眼云烟,金钱乃身外之物。珍惜生命,保重身体宁要一生清贫,不贪图一时富贵,这才是做人之悟性。
人身在世也是一种幸运,珍惜生命,享受人身则是最大的幸福,不必为昨天的失意而悔恨,也不必为今天的失落而烦恼,更不必为明朝的得失而忧愁。
看山神静,观海心阔,心理平衡,知足常乐,达到善待人生的最高境界,才能真正快乐的享受每一天!
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不会有有第二次,生命处于我们自己,我们可以随意操纵它。朋友,人生绚丽多彩,珍惜生命。
为什么古代犯人行刑都要在菜市口?
清朝的电视剧中,每当大奸大恶之人伏法之后,往往都会传出一句振奋人心的话“推出午门斩首”,把恶人有恶报的气氛渲染得十足。
这个推出午门过后,结局是在那里行刑收尾,就是标题说的“菜市口”,一个临近北京内城的地方。至于这个地方为什么要叫“菜市口”,名如其功能,它就是一个平常老百姓买卖菜的地方。
在没有处刑犯人的时候,这里聚集了大量城外入城牟利的菜农,城内的达官贵人家则慢悠悠的闲逛,采买一下这样,东看看那样。一时间弄的“菜市口”是车水马龙,成为北京城最热闹的地方之一。
这一热闹相传从明朝就开始了,所以“菜市口”这个地名是源自明朝,而在明朝之前的元朝,这里因为更多的是卖柴火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叫“柴市口”,相传当年宋朝忠贞之臣文天祥,因为不愿屈服蒙古人统治,于这里结束了生命,可能是第一个在“菜市口”被行刑的人。
清朝推翻明朝之后,因为需要一个处决死刑犯的地方,同时考虑到自身需要避讳,不愿意启用明朝常用的死刑犯处决场西四牌楼,于是定了一个地点“菜市口”,也正是从此刻起,“菜市口”被政府赋予了特殊职能。
根据民国时马芷庠所编写的《北平旅行指南》记载,每当秋后处决的人员被核查敲定之后,负责行刑的官员携带着家伙事,将犯人从死刑大牢带出后,出宣武门(顺承门),过断头(魂)桥,经迷市,最终到达“菜市口”。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大牢到刑场的路上,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差别对待,家里还有人且家产丰厚,或者是本身为位高权重之人,可以在路上享受“VIP待遇”——坐囚车。相反没权、没钱、家里没人的人,只能戴枷上镣走完自己一辈子最后一程路。
到达刑场之后,犯人被安排由东向西排列,刽子手执刀由东向西顺序斩决,行刑完毕之后,被斩首者的头颅会被悬挂在“菜市口”很长一段日子,任人观摩。
至于为什么清朝要选在菜市口作为刑场,这一切都是它身上那个“热闹”惹的祸。古代公开处刑犯人的目的,除了处罚犯人,更多的是警示他人。
为了达到警示的目的,就必须要很多人围观,否则就浪费这个行为本身。如此一来,自然聚集了大量人,且这些人都是平民的“菜市口”成为了最佳选择。
而从执行的结果来看,不说多少人被警示,在增加看众的这个目的上,这个选择的效果是非常不错,每当有告示贴出来,要开始斩首死刑犯了,“菜市口”总是会被围堵的水泄不通。
很多人把别人被斩首这么一件残酷、血腥的事,看作为了自己的娱乐,那些鲜淋淋的血,带来的刺激感,跟我们现在人看恐怖电影寻找刺激一样。说“变态”,又是我们阴暗面需要的“东西”。
所以若您能穿越回到清朝,亲眼目睹“菜市口”斩首,看到有人磕着瓜子,也都一点也不奇怪。
清朝斩首死刑犯时,为什么选择在菜市口,真实意图到底是什么?笔者只是说了其中最核心的一点,更多的欢迎评论区补充。
举办大型宴席时都有哪些规定?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由于皇权的专制统治,逐渐形成了以宗法人伦为基础、以礼乐文化为外在表现的森严等级秩序体系,这个体系在清代达到极点。
礼仪秩序把人与人之间划分为明显的等级区隔,使人们在君主的统治之下得以和谐相处。入关后,满洲统治阶级为了强化统治,大量吸取儒家礼仪制度,制定并多次修订《大清会典》等礼仪规制性文件。历代统治者明知礼仪形式繁缛,不符合时代发展,但也不能违背,由于礼制是先祖所创,还需照本严格执行。
正如《礼记·礼运》中提到的“夫礼之初,始诸饮食”。饮食作为宫廷生活的一部分,必然也处处体现着等级秩序,包含菜品数量、入宴座次、餐具种类、进餐顺序在内的诸多方面均受到礼仪制度的约束。大宴的等级与礼仪年节的大宴即是一种等级秩序,要彰显的是以饮食为载体的封建等级与礼制。早在清军入关以前,满族统治者就已形成了对于三大节的筵宴礼仪规定,
“元日宴,崇德初定制,设宴崇政殿,王、贝勒、贝子、公等各进筵食牲酒,外藩王、贝勒亦如之”。
身份地位不同,筵宴所使用的食材与菜品的数量也有着等级之别。努尔哈赤时期就曾强调不同等级王公的宴饮规制:“诸贝勒之子娶妻设宴,可宰牲九只。诸大臣之子娶妻设宴,可宰牲六只。其次之诸大臣之子娶妻设宴,可宰牲三只”。
皇太极在崇德元年(1636年)十月十六日,更是制定了从亲王到庶民一整套等级的婚宴规制。
“奉宽温仁圣汗谕旨制定:凡亲王、郡王娶妻、嫁女、娶媳设宴,……和硕亲王娶妻、娶媳设宴,准宰牲畜五九之数,设席六十桌,备酒六十瓶。多罗郡王娶妻、娶媳,准杀牲畜四九之数,设席五十桌,备酒五十瓶。多罗贝勒娶妻、娶媳,准宰牲畜三九之数,设席四十桌,备酒四十瓶。固山贝子等娶妻、娶媳,准宰牲畜二九之数,设席三十桌,备酒三十瓶”。
入关后,清代宫廷的大型筵宴被严格区分出等级据《大清会典事例·光禄寺》载:满席分为六等,汉席分为一二三等及上席、中席五类。不同场合的宴席要按照规定执行相应标准,如万寿圣节及元旦赐宴、皇子成婚、公主下嫁采用四等满席;赐宴达赖喇嘛及朝鲜国贡使采用五等满席;经筵讲书、衍圣公朝觐时采用六等满席;恩荣宴、会武燕用上席中席;修书开馆日、告成日赐宴兼用一二等汉席。
不同等级宴席食材内容也有严格的规定,满席以饽饽等主食为主,例如四等满席用面六十斤,席上有红白环馓三盘、棋子四碗、麻花四盘、饼饵十六盘、干果十二盘,计有热菜二十品、冷菜二十品、汤菜四品、小菜四品、瓜果二十八品、点心、糕饼面食二十九品,共计一百零八品。汉席则以菜肴为主,例如一等汉席内馔鹅、鱼、鸡、鸭、猪肉,共二十三碗,果食八碗,蒸食三碗,蔬食四碗。
除食材内容外,不同筵宴还有着各自严格的礼仪顺序。摆宴时侍皇帝入座后,宴会开始,先上热菜、后汤菜。进膳后,献奶茶,献茶毕撤席,接着摆酒膳,有荤菜二十品、果子二十品。
由此可见,繁缛多样的宫廷筵宴有着十分森严的等级与礼制要求,不管是满席还是汉席,席面食物数量繁多,均已超出正常人一顿饭所需要食用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