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天津的公积金怎么查询)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天津的公积金怎么查询?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2-96266),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2021年天津公积金个人怎么办理?
1.通用提取流程(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2.集中封存户内提取流程
(1)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文件直接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同意的,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经管理部或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为什么天津可以有补充公积金?
天津可以有补充公积金,主要是因为天津市政府在公积金政策方面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措施。
天津市政府在实施公积金政策时,实行了“两项制度”,即一项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基本公积金制度,另一项是由天津市政府实施的补充公积金制度。补充公积金是一种主动缴纳的公积金,由雇主和员工各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用于提高职工的住房条件和生活水平。
具体来说,天津市的补充公积金缴纳比例是:个人缴存1%,单位缴存2%。也就是说,在天津,每个月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总额是个人缴存比例(一般为12%)+ 单位缴存比例(一般为12%)+ 补充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1%)+ 补充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2%)。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公积金是天津市政府的特殊政策,其他城市的公积金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天津公积金购房新政?
公积金政策:纯公积金首套二套认定方式。
首套:提取过不算套数,本市无住房,本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参与过前配偶公积金共贷的,可以算首套,纯按揭贷款已结清的不算套数。二套:本市无房但是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参与过前配偶公积金共贷的,或在天津有一套住房的,算做二套。不予办理: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于2022年5月8日执行。5月27日,公积金首套最高贷款调整为80万,二套仍为40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天津公积金如何网上查询?
可以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1、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在网页右下角点击“贷款预约进度查询”进入查询。
3、在预约贷款受理公告里面可以查询到本期可受理贷款的预约号及办理期限。
特别提示:请您在本人预约号办理起止日期内备齐申请资料,并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未能在贷款办理截止日期前按政策要求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办理贷款的,本次预约号作废。
天津公积金最低标准多少?
中国天津市在2021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交纳标准最低是2050元。据国家相关规定表示,自从2019年7月份开始,天津的住房公积金标准是由2017年度用人企业在职员工每个人的月均工资总数,改变成了2018年用人企业在职员工每个人的月平均工资总数。